您所在位置:首页 > 军队文职 > 备考资料 > 公共科目 >

2019年军队文职公共科目备考:关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联系与区别

2019-04-16 17:46:00 来源:军队文职考试网
编辑推荐 2019重庆军队文职备考群:786905816
【导语】中公军队文职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军队文职人员备考资料相关的复习内容,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备考军队文职考试。

一般而言,在我们常规的各类职位考试的试卷里面都会涉及到刑法的相关知识,而刑法里面,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又有考点涉及频率较高的知识点。而在实际的做题和学习中,很多学员其实对于二者还是很难做出准确区分。下面,中公教育辅导专家将给大家做一个相对完整的剖析。

一、概念对比

1.正当防卫: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扫描左侧二维码或者手动搜索cqwzks666,关注【重庆文职考试】,及时掌握军队文职考试资讯。

热门推荐
公告预约
省份 *
姓名 *
电话 *
QQ
微信
备考平台
考前热搜
中公简介 | 中公荣誉 | 社会责任 | 媒体聚焦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支付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加入我们
Copyright©199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统一报名专线:400-6300-999 网校报名:400-900-8885 图书订购:400-6509-705
京ICP备10218183号-83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76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