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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军队文职公共科目备考:“知假买假”与“职业打假”的是与非

2019-04-16 17:39:37 来源:军队文职考试网

综上,“知假买假”虽不符合食品欺诈情形,但基于特殊时代需要,我们保护相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职业打假”区别在于:首先,职业打假是经常性有组织有计划的行为,而知假买假是偶然性行为;其次,职业打假是以此为谋生手段,而知假买假并不存在此目的。最后,职业打假的危害性远远大于知假买假行为。

做此类题目的时候,需要认真审题,看题目中有没有明确告知如“以打假为谋生手段”,“在购买X食品发现过期后将所有的X食品全部购买”等题干信息。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知假买假”仅仅限于“食品药品”领域,如其他商品领域要获得惩罚性赔偿必须满足“不知购买商品存在欺诈的情形”。总结为:在非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并不支持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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