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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军队文职公共科目备考:民法高频考点提炼

2019-04-16 17:32:47 来源:军队文职考试网

第87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7.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8.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是我国此次民法总则修改的亮点,考生应该结合例题进行把握。

二、考题预测

(一)单选题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________年。

A.一 B.二 C.三 D.五

1.【答案】C。解析:根据修改后《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故本题答案为C。

2.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

A.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B.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C.不必补偿 D.应当进行赔偿

2.【答案】A。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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