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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军队文职法学专业科目考点精讲:侵权责任概述

2019-03-26 18:17:54 来源:军队文职考试网

(二)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

单独侵权行为是指由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具有三个特征:1、主体的复数性,加害人是2人以上;2、行为的共同性,多个行为人的行为共同关联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3、结果的单一性,数个加害行为产生一个损害结果。

(三)积极的侵权行为与消极的侵权行为

积极的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定不作为义务,积极地实施某种行为构成的侵权行为;消极的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定作为义务,消极地不实施某种行为构成的侵权行为。

三、侵权行为规则原则

我国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指行为人的过错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的归责原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指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其主管上有无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均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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