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队文职专业技术岗位如何划分问题,中公小编从以下几个维度加以说明:
一、专业技术岗位的概念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
二、军队文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一)高级
1.正高:一级至四级。
2.副高:五级至七级。
(二)中级:八级至十级。
(三)初级:十一级至十三级。
三、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其岗位等级确定办法:
(一)聘用到正高级岗位的,确定为四级。
(二)聘用到副高级岗位的,确定为七级。
(三)聘用到中级岗位的,确定为十级。
(四)聘用到初级岗位的,根据学历确定为十三级至十一级,其中:
1.大学本科和大学专科学历的,确定为十三级。
2.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确定为十二级。
3.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确定为十一级。
对首次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国内知名专家,经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审核同意,可以高定一至两个岗位等级。
四、晋升岗位等级在本级岗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
(一)十三级岗位:大学本科学历的为一年,大学专科学历的为两年。
(二)十二级岗位:为三年。
(三)十级、九级、七级、六级、四级、三级岗位:分别为四年。
五、确定专业文职人员岗位等级审批部门:
(一)十三级至十一级:由团级单位审批;
(二)十级至八级:由旅、师级单位审批;
(三)七级、六级:由军级、副军区级单位审批;
(四)五级、四级:由军区级单位审批;
(五)三级以上:由总政治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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