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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专业技术岗位如何划分?

2019-03-20 20:33:41 来源:军队文职考试网

编辑推荐 2019重庆军队文职考试:786905816

【导语】中公军队文职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军队文职人员备考资料相关的复习内容,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备考军队文职考试。

关于军队文职专业技术岗位如何划分问题,中公小编从以下几个维度加以说明:

一、专业技术岗位的概念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

二、军队文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一)高级

1.正高:一级至四级。

2.副高:五级至七级。

(二)中级:八级至十级。

(三)初级:十一级至十三级。

三、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其岗位等级确定办法:

(一)聘用到正高级岗位的,确定为四级。

(二)聘用到副高级岗位的,确定为七级。

(三)聘用到中级岗位的,确定为十级。

(四)聘用到初级岗位的,根据学历确定为十三级至十一级,其中:

1.大学本科和大学专科学历的,确定为十三级。

2.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确定为十二级。

3.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确定为十一级。

对首次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国内知名专家,经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审核同意,可以高定一至两个岗位等级。

四、晋升岗位等级在本级岗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

(一)十三级岗位:大学本科学历的为一年,大学专科学历的为两年。

(二)十二级岗位:为三年。

(三)十级、九级、七级、六级、四级、三级岗位:分别为四年。

五、确定专业文职人员岗位等级审批部门:

(一)十三级至十一级:由团级单位审批;

(二)十级至八级:由旅、师级单位审批;

(三)七级、六级:由军级、副军区级单位审批;

(四)五级、四级:由军区级单位审批;

(五)三级以上:由总政治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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