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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军队文职考试公共科目法律精华考点:共同犯罪

2019-03-20 15:39:41 来源:中公重庆军队文职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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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军队文职考试中,军队文职公共科目是考试的一项必考内容,中公军队文职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军队文职人员备考资料相关的复习内容,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备考军队文职考试。 

【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人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3)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二、共同犯罪的形式

共同犯罪的形式,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结构,或者是指公共犯罪人之间结合的方式。共同犯罪的形式,可以分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事前有同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同谋的共同犯罪;简单的共同犯罪和复杂的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

三、犯罪集团及其特征

犯罪集团是一种特殊的共同犯罪形式,时指三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具有下列特征:(1)主体必须是由三人以上组成;(2)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固定性;(3)具有共同实施某种犯罪的目的性;(4)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四、共同犯罪犯人分类

在共同犯罪的形式中,由于各个共同犯罪人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刑法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共同犯罪人。主犯包括以下三种:

(1)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即在集团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它具体指犯罪集团的组织者、策划者和指挥者。所谓犯罪集团,指由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即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和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3)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这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共同非犯罪人。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共同犯罪人,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处于被动地位,罪行也比较轻。

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实施犯罪的共同犯罪人。教唆犯主观上必须有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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