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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庆沙坪坝事业单位招聘105人公告

2021-04-09 09:29:31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1)A类岗位:

①笔试两科成绩总和的合格分数线为10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②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

③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不符,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B类岗位:

①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前两项测试成绩之和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②若因考生放弃或资格不符,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C类岗位:

①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②若因考生放弃或资格不符,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以上岗位达不到竞争比例的,报考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沙坪坝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笔试两科成绩总和应“达到120分”(A类岗位)或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B、C类岗位)。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通过“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予以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人选应按“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附件8),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且笔试成绩总和“达到120分”或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经沙坪坝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时间分别不少于1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由沙坪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 + 综合面试成绩×40%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 综合面试成绩×40%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 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职称、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若有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面试各科成绩不低于60分,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简章由沙坪坝区委组织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非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咨询电话:023-65368201(区人力社保局)

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咨询电话:023-65366380(区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58029329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 沙坪坝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 沙坪坝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3. 诚信应聘承诺

4.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 学习工作经历事项     

6. 村社区干部及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报名推荐表

7. 村社区干部及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工作经历证明

8.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原标题:沙坪坝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gk_182/fdzdgknr/sydwgkzpxxgk/202104/t20210409_9094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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