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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季度重庆涪陵事业单位选聘6人公告

2020-12-01 10:57:10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重庆市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涪陵区2020年第四季度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1,简称《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选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要求在重庆市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的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报名期间,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选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选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11日09:00-2020年12月13日17:00期间,访问“http://47.104.132.214:8899/index.phpzsdwid=1123”报名网址,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12月14日12:00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12月14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12月18日09:00-19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开考比例可以低于2:1。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分值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2月20日,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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