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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军队文职考试基础知识备考: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梳理

2019-12-14 14:02:51 来源:中公军队文职考试网

宪法最为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那么公民的的权利就显得尤为重要,宪法共规定了三大层面的内容,第一国家制度,第二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国家机关,虽然第二是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但是事业单位考察的重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考察的比较少,那么,公民基本权利都包括哪些呢,小编做了如下梳理,方便大家备考。

一、平等权

平等权就是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的法律保护。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禁止差别对待。3.允许合理差别,比如在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允许存在合理差别对待。

注意:这里所说的平等权是适用上的平等,而不是立法上的平等。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条件:1.年满18周岁2.中国公民3.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注意:享有选举权但不能行使的情形1.精神病患者: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2.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经法院或检察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

(二)政治自由

具体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其中首要自由是言论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1.任何公民可以选择信教,也可以不信教,有信仰A教的自由,也有信B教的自由,不得强制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信仰宗教是自由的。

2.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是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3.宗教活动三自原则:自主、自办、自传。

四、人身自由权

(一)生命权,宪法没有明确规定,是广义上的人身自由权。

(二)人身自由,限制与剥夺人身自由权的行使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三)人格尊严,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法律表现:公民的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四)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属于相对权。

(五)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相对权,注意:公民在任何情况下,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五、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一)监督权

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二)获得赔偿权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六、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

(一)劳动权(二)劳动者的休息权(三)物质帮助权(四)受教育权(五)文化权利和自由 注意:1劳动权和教育权即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2公民在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没有自然灾害。

(七)特定人的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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