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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军队文职公共科目备考:法的作用

2019-04-11 10:52:58 来源:军队文职考试网

(二)评价作用

1.概念: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2.对象:评价他人。

3.例:法院判决中对犯罪嫌疑人所定的罪就是一种评价。

(三)教育作用

1.概念: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2.对象:教育大多数。

(四)预测作用

1.概念: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2.对象:预测相互间。

(五)强制作用

1.概念: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

2.对象:强制违法者。

3.例:对违法行为施加的行政处罚、对犯罪行为施加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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